
事故調查在華人企業文化,是一門高深的藝術。
事故調查的意義,有30%需考慮公司股價影響、30%需考慮公司聲譽、30%需考慮派系鬥爭、10才是事故的真相。
這樣來闡述事故調查,可能有不少人會批鬥我。但是,在業內這麼多年看到的事實的確如此。即使,本身也參與過不少次事故調查,最終的事故調查結果卻總是讓人感到神奇。
常說調查事故的真相,目的是讓企業或行業內其他公司能學習,並進而能避免發生同樣的錯誤。但是,若是錯誤的真相,則經驗學習則會直接無效。
國際一流企業對於事故調查,會有嚴謹且統一的報告內容與工具。尤其是科學論證事故的所有假設,並逐一提出證據來證明提出的論證是否正確。也因此,一份嚴謹的事故調查報告需要的是時間來重建事故情境、收集證據、科學舉證與總結的。
但是國內的企業文化或是社會氛圍,常會聽到這一句話-[OO事故造成嚴重傷亡,該負責人已嚴令進行事故調查,務必於兩周後提出正式調查報告]。這句話聽來是否相對熟悉且諷刺?